老百姓举报:高么群和三门峡锦江矿业崖底矿区,从不把督察和党报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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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5 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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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河南日报》的重头监督报道没人当回事。
马书振因为房子和祖坟被高么群强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就一直在上访。2016年10月16日,河南日报在民声民情版头条显著位置,发表了河南日报记者刘新平对马书振的采访稿《该给的赔偿补偿啥时到位》,并配发了评论《群众的事再小也不能拖》。

  河南日报的稿件中说:“地方领导都说这不是个事情,容易解决,但领导换了几次,承诺依然未兑现。”
  
  但省委机关报《河南日报》的稿件发布后,至今又三年了,马书振反映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的迹象。
在高么群眼里,《河南日报》啥也不是。
2、中央环境督查组点名高么群承包的崖底矿区。
  2018年06月22日,人民日报发布《河南新乡及三门峡矿山治理敷衍应对督察》,文章称,根据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河南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扬尘综合治理。根据在“回头看”的同时统筹开展专项督察的安排,近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三门峡两市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依然如故,生态破坏严重,扬尘污染突出。

  2016年11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指出,三门峡市黄河南岸矿产开采处于无序状态,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严重滞后。三门峡市境内黄河南岸的锦滨矿业公司、锦江奥陶矿业鱼里铝矿、锦江矿业崖底铝矿等矿区无序开采现象依然如故,废渣依旧乱堆乱放,穿行车辆带起漫天灰尘,特别是第一轮督察重点指出的黄河湿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治修复不到位,覆土松散,树苗成活率低。

  中央环保督查组点名的锦江矿业崖底铝矿,正是高么群承包的区域。很明显,高么群和他背后的保护势力,一直在与中央环保督查组较劲,一直在硬挺着。
  五、高么群和三门峡锦江矿业崖底矿区,从不把当地政府当回事。
    1、马书振上访,副市长协调没用。
  2017年9月,三门峡市长安伟为了社会稳定,成立了巡视组。陕州区由三门峡市副市长牛兰英为组长。这次巡视目的是稳定上访户,处理解决遗留问题。

  2017年10月23日上午10时,巡视组来到王家后乡,员玉红书记向牛市长汇报了王家后乡上访户的遗留问题,主要是崖底村马书振被高么群强拆房屋和强拆祖坟长期不能解决的上访问题。牛兰英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此后,乡书记员玉红、乡长高碧波、柴洼派出所所长胡建忠三人,共同找高么群多次协商,与高么群达成共识,高么群同意签字赔偿马书振70万元。

  2018年初,乡领导多次派人找高么群要马书振的赔偿资金。高么群出尔反尔,不予兑现。

  在高么群眼里,当地领导算个屁。
    2、蒋振有、杜靖平上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协调无果。
    第三采矿区蒋振有投资被坑骗的事,蒋振有多次找高么群不予理睬。2018年4月4日蒋振有、杜靖平上访到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吕大卫转交陕州区委书记骆玉峰处理。

    骆玉峰批转给刑警队。几个月后,刑警队长说,“我们查了,高么群没有犯罪。”

    2018年7月27,骆玉峰又将此事交给政法委书记狄玉华处理。2019年3月20日,政法委书记狄玉华约了高么群和蒋振有最后协商两个方案,一是高么群付给蒋振有5000万了事。二是有政府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实地测量工程量,给蒋振有结算。

    2019年3月20日狄玉华通知蒋振有说:“经政府与高么群和高么群代表王珂协商,高么群同意按第二种方案执行,有政府监督尽快签订施工结算协议,由政府聘请测量队和会计事务所进行最终结算,尽快向前推进”。

    陕州区委书记骆玉峰多次给蒋振有说:“你们哪里都不能去,我们一定给你解决。”但是:从2018年4月4日骆玉峰书记,狄玉华书记接案至今杜靖平、蒋振有一共上政府大楼127趟,骆玉峰,狄玉华书记共接待、参与协调几十次,组织锦江矿业协调两个月形成会议记录两份,至今仍把高么群没办法。
六、高么群和三门峡锦江矿业崖底矿区,从不把土地生态当回事。
    毗邻黄河的河南省陕县王家后乡崖底村,全村200余户,1000余口村民。村子北靠黄河,周围遍布数千亩的生态柏树林。2000年,在国务院退耕还林政策的指引下,村民又栽上了2000余亩的杨树、经济林和黄河防护林,使这里良好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但是,高么群的到来,崖底村的舒适安逸的生活被彻底打乱,坠入无底深渊。崖底村民眼睁睁看着大片大片的森林倒下,大面积的土地被毁,耕作层被彻底破坏,山上的植被彻底不复存在,短时间内山清水秀的村庄成了尘土飞扬、硝烟弥漫的矿区。最关键的是,群众的住宅也被一点点蚕食,随着开矿的进展而倒下。
七、高么群和三门峡锦江矿业崖底矿区,从不把国家税务当回事。
    2012年,高么群以自己表弟名义在工商所设立了陕县硖石金顺矿产品购销站。表弟既不是股东,也没有参与公司任何经营活动。工商显示高么群不是公司股东,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却实际掌控着全部生产经营和经济大权。高么群披着合法企业外衣,依托锦江矿业的影响力,用这个不起眼的机构,大肆偷税漏税。
(一)、高么群的陕县硖石金顺矿产品购销站设立7个对公账户和几十个对私账户。
    2012年4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记账凭证显示,私设黑账收入11。2亿,逃漏巨额税收。通过违规账户将巨额现金转入私人账户:
1、陕县硖石金顺矿产品购销站在不同金融部门设立对公账户7个账号:有尾号是0072、尾号是9241、尾号是0135、尾号是1135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有尾号是0077、尾号是0009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有尾号是0135的中原银行账户。
    2、高么群安排其大姐高云峡任公司现金出纳。高云峡办理各金融机构私人银行卡几十个,为高么群及妻子李转红提取转移大量现金。
3、高么群通过其妻弟李红军的11个银行卡经手非法出售高品质铝矿石,收取大量现金和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4、高么群经妻子李转红转移公司大量现金。
高么群和三门峡锦江矿业崖底矿区,为什么一直横行陕州?原来一直在做着左右媒体、勾兑官员、收买权力部门的勾当。
蒋振有保存的高么群的记账凭证中,保存有大量的左右媒体记者、勾兑各级官员和收买权力部门的官商勾结材料。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1号:2013.1.8高么群、赵金屯付经济日报记者现金10000元。
证据2号:2013.1.24高么群、赵金屯付郑州国际商都报记者现金10000元。
证据3号:2013.1.30高么群、赵金屯付中国网络导报、中国国情网报记者现金10000元。
证据4号:高么群、赵金屯付经济视野记者现金8000元。
证据5号:2013.9.9高么群、赵金屯付郑州媒体现金10000元。
证据6号:2013.11.3李红军、赵金屯付经济报记者现金10000元。
证据7号:2013.9.3高么群、赵金屯付媒体特别费用30000元。
证据8号:2012.12.19高么群、高云峡付记者业务活动费30000元。
证据9号:2013.5.24高么群、高云峡给北京经济报社记者梅小平汇款120000元。
证据10号:2013.11.25高么群、赵金屯付中国新闻报记者张东良现金30000元。
证据11号:2013.11.23高么群、赵金屯付中新社河南新闻网杂志社现金6000元。
证据12号:2013.11.20高么群、赵金屯付西部时报记者王经山现金30000元。
证据13号:2017.7.22高么群送政协现金50000元。
证据14号:2017.7.1高么群付公安局现金50000元。
证据15号:2016.1.30记高么群账凭证载明付陕县公安局协调费50000元。
证据16号:2015.12.31高么群记账凭证载明付协调费1524564元
证据17号:2015.12.31高么群记账凭证载明付协调费111400元。
证据18号:2015.12.31高么群记账凭证显示付协调费1205000元。
证据19号:2015.12.31高么群记账凭证载明付协调费208164元。
证据20号:2015.10.29高么群付林业协调现金20000元。
证据21号:2015.6.30高么群记账凭证载明付协调费100000元。
证据22号:2015.2.8高么群送红包10000元。
证据23号:2015.1.29高么群记账凭证载明付协调费20000元。
证据24号:2014.12.24高么群、赵金屯付协调费10000元。
证据25号:2014.12.12高么群付崖底村现金10000元。
证据26号:2014.12.11高么群付林业协调现金67000元。
证据27号:2014.9.16高么群付柴琪珉现金200000元。
证据28号:2013.12.4高么群付王家后乡国土所现金5000元。
证据29号:2013.10.23高么群、李红军送环保局30000元。
证据30号:2013.9.14高么群、李红军送派出所现金50000元.中华牌香烟6条。
证据31号:2013.8.15高么群记账凭证载明付林业协调费100000元。
证据32号:2013.8.13高么群、赵金屯付王佳慧乡政府贺彦成现金25000元。
证据33号:2013.7.31高么群付林业协调费100000元。
证据34号:2013.6.20高么群记账凭证记载付炸药协调费210000元。
证据35号:2013.6.16高么群、王俊芳付炸药协调费150000元。
证据36号:2013.4.30高么群记账凭证载明付协调费100000元。
证据37号:2013.4.25高么群付协调费250000元。
证据38号:2013.3.30高么群付协调矿石过站费150000元。
证据39号:2013.3.20高么群付王家后乡协调费350000元。
证据40号:2013.3.5高么群付派出所现金20000元。
证据41号:2013.1.29高么群、王俊芳付炸药协调费210000元。
证据42号:2013.1.28高么群付国土厅、煤炭厅费用30000元。
证据43号:2012.10.23高么群送中华牌香烟50条。
证据44号:2012.10.3高么群付公路局石建刚现金10000元。
证据45号:2012.1.31高么群记账凭证显示付协调费200000元。
证据46号:2012.12.18高么群付环保局现金50000元。(见证据18)
上述票据,前12项,是收买一些媒体的票据。12号至46号票据,是高么群收买部分官员及部分部门的票据。这些票据目前蒋振有处保存有。从这些票据中,可以看出部分官员和部分机构与高么群沆瀣一气。或者说,这是高么群保护伞的直接证据。其中大量的协调费,是怎么的,进了谁的口袋?
不知道从这些票据中,能挖出多少腐败分子?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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