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也有涨停板 最高涨5%!苏州铁腕控房价 不见效果调控再加码!下一城将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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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29 14:34:54
作者:苏州
  近期楼市、地市持续火爆的苏州,楼市调控又有新动作!

  据澎湃新闻报道,5月24日,江苏省苏州市政府联合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集30余家地产商召开苏州房地产行业座谈会。

  会上传递出几个重要调控内容:
  1、 苏州已被纳入“70+1”个大中城市房地产指数监控范围,全年调控目标5%;
  2、 苏州楼市的几大指标得不到控制,7月后调控会即刻加码,包括扩大限售范围,提高外地人购房需要的社保门槛等;
  3、 苏州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方案已上报住建部,实施后阶段性措施不取消,一切以重要考核指标要求为准。

  业内人士认为,此前苏州的调控政策相对温和,市场上涨预期并未得到完全抑制,此次会议体现了苏州稳房价的决心,后续房价管控将被强化,不排除继续发布政策加码。

  纳入“70+1”房价监控范围
  近期,苏州房地产市场延续了3月“小阳春”的热度,不仅楼市成交火爆,土地市场也较为疯狂,地王频出。

  易居研究院的监测数据显示,4月,苏州二手房成交量为11748套,环比增长99.0%,同比增长84.1%,直逼2012年以来的历史最高值。4月二手房成交环比增速在10大热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同时,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重点城市土地出让金TOP20排行榜中,苏州以156.3亿元位居第三。

  据澎湃新闻报道,苏州此次座谈会背景是:今年一季度以来,苏州市土地市场过热、一二手房价格出现倒挂,四月底房地产价格指数提高5%,已超过苏州全年调控目标5%的界限。当天的参与人员包括国家统计局调研队相关人员,目前,苏州已被纳入“70+1”个大中城市房地产指数监控范围。

  “过去苏州不在国家统计局70大中城市房价指数监控范围,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房价管控的压力。”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被纳入到了“70+1”个大中城市房地产指数监控范围,可以理解为苏州后续房价管控被强化。而从房价本身来说,2016年苏州“楼市十条”政策中曾经明确提出了“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的内容,这个政策的通俗理解是一个月涨幅不能超过1%。而此次会议提到了全年5%的增幅把控,体现了苏州稳房价的决心。对于苏州相关地产投资和房产投资的群体来说,后续要防范此类价格管控所带来的调控风险。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认为,在2015-2016年,苏州作为房价上涨的二线城市龙头就被广泛关注,无论是城市级别,还是人口、经济,苏州都在全国前列,对于70城市房价来说,应该调整纳入苏州这一类城市。

  不过,张大伟同时指出,各地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大部分挂钩各地统计局的官方房价数据,但在过去几年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新房按照网签价格统计,部分城市为了应对调控,人为控制了网签价格,大量高价盘不能网签,出现阴阳合同现象。而二手房的统计价格相对更真实。他建议改变房价统计机制。

  长效机制调控方案已上报
  实际上,苏州房地产市场的异动已经在住建部的监控范围之内。5月18日,住建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其中就点名了苏州。

  而苏州也已于5月11日升级了调控政策,不仅对热点区域的新房、二手房实施限售政策,而且还调整了土地出让报价规则。5月16日,苏州还发通知收紧了工业园区新购住房的学位政策,由“五年一学位”调整为“九年一学位”。5月17日,苏州吴江区某宗出让地块将市场指导总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及一次性报价全部降低。

  尽管如此,这些政策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仍相对温和,并没有在信贷方面有实质性收紧动作,目前苏州的房地产市场上涨预期并未得到完全抑制。分析人士认为,这也是此次苏州多部门召集数十家房企召开座谈会的原因,后续不排除继续发布政策加码。

  据澎湃新闻报道,苏州政府将以6、7月作为过渡期,如果几项指标得不到控制,7月起调控将会加码。此外,苏州将会对岀让的每一块土地做到岀让条件设置精细化管理,在适当的范围内,下调土地的指导价格。同时,苏州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政策已经形成方案,并上报住建部,长效调控机制实施后阶段性调控措施不取消,一切以重要考核指标要求为准。

  严跃进认为,苏州上报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方案,体现了苏州继续稳定房价的导向。

  不过,张大伟认为,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处理好住房消费和投资、房地产和经济增长的协调关系,必须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属性。从政策预期看,下一步应加快住房、土地供应、房地产税收、租赁等制度,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

  多部门持续释放调控收紧信号
  5月以来,监管部门连续多次释放出楼市调控收紧的信号。

  5月6日,国家发改委针对此前放宽落户引发的调控放松猜想给出明确回应,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房住不炒”定位必须坚持、不能动摇。

  5月10日,央行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房地产调控和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取向是没有改变的,是一贯的。2019年央行还将继续严格遵循“房住不炒”的定位,以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坚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领域各类机构按照相关要点开展整治,其中多处涉及房地产领域融资乱象。

  5月18日,住建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住建部要求,各地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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