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影视投资”中的非法集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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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9 23: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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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周志毅集资诈骗案。2014年1月以来,被告人周志毅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上海福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盈资产公司)及多家关联公司、合伙企业。2015年4月至2019年11月,福盈资产公司在本市及湖北、江苏、山西等多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以投资影视、不良资产、国外证券等项目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以承诺保本并支付7%-14%年化收益为诱饵,公开向3800余名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6.62亿余元。所得资金被归集至福盈资产公司及其关联的公司、企业账户,由被告人周志毅决定支配使用。至案发,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18亿余元。

典型案例二

APP“众筹”拍电影。李女士加入了一个投资交流群,“老师”经常在群里分享投资心得。有一天“老师”突然在群里说自己结识了一位导演,对方正在“众筹”拍电影,投资人可以像买银行理财一样参与其中,收益非常可观,投资份额有限,先到先得。李女士平时就爱看电影,怕错失良机,便通过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APP,发现好多热门电影都在“众筹”,试着投了1万元,15天后就获得了2000元的收益,且本金还能取出来,就彻底放下戒备,累计在平台上投入30万,结果资金全部打了水漂。

案件警示

普通投资者参与影视投资应审慎决策,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电影影视行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专业性强的行业,可常有普通投资者被影视行业的表面繁荣吸引,尤其是听闻又有爆款票房时,感叹背后的“操盘手”要是自己该多好。

投资人的暴富欲望助长了影视圈某些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不法分子将大成本制作、巨星出演、某某大卖电影原班人马等作为噱头,甚至预估叹为观止的票房成绩,通过各类渠道散播投资收益权转让的信息。

投资者在接收到此类信息时谨慎对待,要冷静分析那些看似“一本万利”的影视投资机会为何会轻易从资本雄厚、高度专业的一手专业影视投资公司手中进入大众视野。

【文章来源: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证券时报,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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