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华西银行巴中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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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5 23: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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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巴银罚字〔2019〕2号)显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存在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人行巴中中支对其处60万元罚款,并对检查期内直接负责的营业部总经理朱杰处4.5万元罚款。

  据2019年半年度报告,长城华西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96%;第二大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96%;第三大股东为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5%。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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