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发布!“未来集市”未来堪忧,涉嫌传销16个金融账户被法院冻结!

字体:
发布时间:2019-11-23 04:56:35
作者:

近几年来,社交电商犹如星火燎原一般,迅速发展起来,随之而来的花生日记、云集微店等社交电商因传销被处以大额罚款也在近年引发社会关注和担忧。传销,成为社交电商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最大隐忧。这一段时间,未来集市,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后台经常有粉丝咨询,未来集市到底是不是传销模式呢?

9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让最近非常火爆的“未来集市”失去“未来”!

经审查,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未来集市APP”电子商务平台涉嫌从事传销行为,其与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广州聚宝坊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优智商贸有限公司、广州思埠网络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什么都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思埠集团有限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为涉嫌传销资金沉淀账户。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广州聚宝坊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优智商贸有限公司、广州思埠网络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什么都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思埠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列银行账户及理财产品、财付通商户号及所绑定的银行账户13个:

账户1:开户名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0xxx52。

账户2:开户名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0xxx67。

账户3:开户名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广州云峰大厦支行,银行账户44xxx59。

账户4:开户名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36xxx11。

账户5:开户名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商户号:1523419011、1538052491、1541602431、1546441041。

账户6:开户名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36xxx78。

账户7:开户名广州聚宝坊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晟广场支行,银行账户44xxx40。

账户8:开户名广州思埠网络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雅居乐支行,银行账户36xxx01。

账户9:开户名深圳什么都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44xxx67。

账户10:开户名广州优智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44xxx34。

账户11:开户名广州思埠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36xxx66。

账户12:开户名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雅居乐支行,银行账户36xxx11。

账户13:开户名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44xxx32。

公开资料显示,未来集市是广州未来集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未来集市科技)的一款社交应用类圈层电商移动端APP,于2019年6月16日上线内测,7月1日正式上线,宣称“自购省钱,分享赚钱”,适宜碎片化时代的应用场景,通过社交分享,链接资源实现分享。

然而上线仅不到10天,未来集市公众号就因“涉嫌违规分销”,在7月初被微信官方封号;而据相关记者调查,未来集市这一被微信官方定义为“涉嫌违规”的分销模式,分为三个等级,其最高等级“战略合伙人”甚至可以拥有无限级别的“下线”,团队规模最大可以发展到750人以上,“上线”可以从团队所有“下线”(包括与自己无关的“下线”)的销售中抽佣,简单来说,第一就是拉人头,通过不断拉人成为未来集市的店主,从399元的礼包当中分钱;第二就是消费,拉进来的人在未来集市购买商品,其上线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分成的。

拉一个人头至少赚100元,甚者可以赚到200元,如果拉10个人可以赚1000,而这10个人付出是3990元。那如果销售3990元产品,掌柜可以赚到多少钱呢?按照最低6%来算是239.4元,按照最高35%来计算的话是1396.5元,取中位数17%计算是678.3元。不难发现,拉人头肯定是比分享购物更加容易赚钱。非常好奇,当拉人头比卖货赚钱的时候,他们是更愿意拉人头赚钱,还是老老实实卖货赚钱呢?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难道大家忘记了今年初,号称第一微商集团的摩能国际因为传销被一窝端吗?、
作者:万昆华
编辑:李志军
更多资讯:三亚网 www.sysyz.com

>相关新闻
三亚资讯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新闻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美食营养 | 美食助兴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理财生活 | 创富故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服务介绍-(联系我们)  三亚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