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征集不良“校园贷”案件,开通举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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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6 0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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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不良“校园贷”案件线索征集》公告,并通过“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通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

公告内容显示,不良“校园贷”是指一些非法机构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学生向其借款,最终引诱借款学生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不良“校园贷”的本质就是打着善意的幌子,行诈骗、敲诈之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良“校园贷”整治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不良“校园贷”机构进行严厉打击。为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线索,教育部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准确提供线索信息。对举报线索,教育部将严格保密。

具体征集方式为:关注并进入“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举报通道”,点击“不良‘校园贷’举报”,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同时教育部提醒广大在校学生:第一,头脑要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对广告中的“免费”“优惠”“打折”要多留一份心眼,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的能力,切勿盲目轻信。第二,花钱要理性。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第三,借钱走“正道”。如果确需贷款,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

2016年4月,教育部、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2018年5月,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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