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中国消费者报告诉您:这样的佣金收益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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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8 15:34:32
作者:佣金,商品,购买,会员,用户
介绍别人购买商品,你就可以获得佣金收益,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传销案件表明,最好还是远离这样的“好事”,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陷入传销陷阱。


这起传销案件的线索,源自市场监管总局一份网络市场监测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经营活动涉嫌传销。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线索核实后,决定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当事人的主营业务是通过“白熊心品”微信小程序和“白熊心品”APP进行家庭日用品售卖,品类包括美食、个护、居家、餐厨等。“白熊心品”小程序分为以下两种购买方式:一是普通用户直接进入小程序微信授权登录购买商品,填写收货地址和信息完成订单;二是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可以购买特供商品成为会员,或者没购买过商品的用户直接购买特供商品成为会员。“白熊心品”的会员服务体系于2019年3月1日上线,特供商品价格为299元和399元。成为会员后可以分享商品,产生购买后获得商品销售的佣金收益。
按当事人的奖励制度设计,以ABC用户为例:A购买特供商品成为会员之后,A用户邀请B用户购买299元特供商品成为会员,A用户可获得商品销售佣金80元,如果B用户购买的是399元的特供商品,那么A用户可获得商品销售佣金100元。B用户再邀请C用户购买299元特供商品成为会员,B用户可获得商品销售佣金80元。同样的,如果C用户购买的是399元的特供商品,那么B用户可获得商品销售佣金100元。
此外,如果会员完成公司的既定业绩后可以成为优秀员工。当事人向优秀员工发放工资,工资包含两部分:间接邀请会员的佣金,一个间接会员40元佣金;间接邀请到的会员在“白熊心品”上的所有消费都会给优秀员工一定的奖励。根据最终调查结果,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65.95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案给人们的警示意义在于:当事人首先设置了加入门槛,参与者至少需要花费299元或399元购买特供商品以获得加入资格,本质上仍属于认购商品变相缴纳会员费的入门方式。其次,当事人要求会员发展他人加入,邀请一个会员购买特供商品至少可以得到奖励80元,优秀员工每间接邀请一个会员可以得到奖励40元,这种发展他人加入的奖励要远远高于“会员分享商品产生购买后获得商品销售的佣金收益”,这种制度设计显然是鼓励大家积极发展他人加入,会员所获利益与其层级或者发展人数挂钩,层级越高,发展人员越多,获利越大,即构成“拉人头”。再次,根据当事人的制度设计,在成为当事人的优秀员工之后,这些优秀员工的收益来自两部分:间接邀请会员的佣金,一个间接会员40元佣金;通过间接邀请的会员在“白熊心品”上的所有消费所获得的奖励。从此可以看出,当事人对优秀员工的奖励,基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看似正常的佣金受益,一旦触碰了《禁止传销条例》划定的红线,显然就不正常了。对于这样的佣金受益,执法人员提醒大家,还是远离为好。

文章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版权为原创方所有,不代表本刊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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