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挖空地基私造地下室 近千万高档小区变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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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4 12: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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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领秀翡翠山小区的多位居民近日反映,自己居住的23号楼,有3名一层房屋的业主自2017年年底私挖地下室,目前3间地下室都已建成,其中2间已装修,1间未装修。

  居民李女士说,她于2018年入住该小区后,发现其房屋所在的3单元一层,有住户在挖地下室。据她出示的现场视频显示,居民楼前的绿地上有多条深沟,有人在沟中作业,一旁的地面堆放着黄土。

  另一段视频显示,居民楼前的绿地,被编织布围起来,地面上的水泥板被撬开,出现一个大土坑。视频中,还传来电钻的工作声音。

  多名小区业主表示,去年,一位私挖地下室的业主曾带他们到地下室参观,“可能是想让我们也挖,以此减少反对他们的意见”。这些业主出示的照片显示,其中一间地下室的墙体向外侧延伸,整个地下室呈长方体状。据居民介绍,“深度大概有2米,面积估计有十几平方米。”

  5月9日,记者现场探访发现,居民所称的三间私挖地下室,位于领秀翡翠山小区23号楼。其中,4单元一家私挖的地下室上方地面被两块水泥板覆盖,地面散落着土块沙石,外围被绿色铁丝网包围;另一间私挖的地下室上方地面,堆放着玻璃窗、板材、砖头、石块、油料桶和瓷砖等,十分杂乱。

  在3单元私挖的地下室上方地面,已修建完成,并铺有瓷砖。地面一隆起的边长约2米的正方形台阶上,放置1张桌子及3把椅子。记者目测发现,3单元私挖的地下室上方地面,比未私挖地下室的上方地面高出约30厘米。居民介绍,此为该业主挖地下室后,垒土改造地面所致。

  另有多位居民表示,3单元大门前的台阶曾出现倾斜,他们怀疑与3单元的业主私挖地下室有关。他们出示的照片显示,目测该台阶,东侧比西侧稍高。居民还称,私挖的地下室建成后,台阶上方玻璃天窗出现裂缝,一遇雨天,水流如注,后来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才解决。“我们怀疑天窗的裂缝,也和私挖地下室有关。”

  针对私挖地下室的行为,23号楼4单元一位涉事业主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不知道情况”,随后拒绝进一步回应。另据居民称,另外两名被指私挖地下室的业主“目前没有住在这里”。记者尝试与其中一名业主取得联系,但多次敲门,无人回应。

  小区有居民称,一间私挖的地下室延伸到居民楼前绿地下方,深度约2米。受访者供图

  物业:涉事业主“虚假式回填”应付城管

  对于领秀翡翠山有业主私挖地下室一事,负责小区物业的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回应称,领秀翡翠山小区每栋单元楼,原本都自带地下室。2017年年底,其中一名业主以维修地下室防水功能为由,对地下室进行开挖。

  5月9日,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此后,他们发现该业主并非维修防水,而是在挖筑地下室,物业公司进行劝阻未果,后向王佐镇城管部门举报。“这个小区我们一共上报7家,最终,城管部门认定有5家属于私挖地下室,其中三家就是23号楼的。剩下的两家,我们也不确定具体在哪里。”

  该负责人同时确认,他们曾对23号楼3单元的台阶进行修复,并在施工期发现台阶下方的地面出现沉降现象。

  他称,物业公司曾和王佐镇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查看上述私挖的地下室,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当时向上述业主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他们对私挖的地下室进行回填。但多位小区业主及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上述业主对私挖的地下室进行“虚假式回填”,只是砌墙封堵,未用水泥或混凝土等进行回填。

  一被指私挖地下室的上方地面(左)铺设瓷砖,并建有正方形台阶,未私挖地下室的上方地面(右)则没有。新京报记者 潘闻博 摄

  属地城管:私挖地下室确系违建

  5月9日,丰台城管王佐镇执法队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去年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曾到现场核实并拍照取证,确认上述业主有私挖地下室行为,私挖地下室属于违建。此后,私挖的地下室由业主自行回填。但对于涉事业主是否虚假回填、地下室现今情况如何、是否对涉事业主进行处罚等,他表示不便透露。

  5月9日,记者就此事以市民身份咨询北京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该局执法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曾到现场勘查,确认私挖的地下室属于违建,但小区楼房经规划部门验收后产生的违建,不属于规划部门管辖,因此他们已将此事转交丰台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处理,相关照片等证据也一并移交给他们。

  该工作人员称,小区建设项目经规划部门验收后,如果再有新的建设项目,比如私挖地下室等行为,是不可能取得合法的工程手续的。“这是明令禁止的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行为,肯定不会拿到正式的手续。”

  北京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综合审批科一位工作人员也称,已经经过审批的建筑,后续不允许随便改造。“我们不可能批准任何业主对房屋的个人改造行为,所以这种情况涉嫌违法建设。就算原本带有地下室,业主也不能扩建,一平方米都不行。”

 (5月13日)上午向丰台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求证,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应。

  以上图文均来自:北京时间

  小编了解到,物业曾对该小区23号楼地基的塌陷问题维修处理过3次,但依旧没有解决问题。

  对于私挖地下室的行为,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要使用城市市区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空间,均应获得权利人国家的同意。另外,《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各种工程建设包括地下建设,应当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布局并应以取得规划许可为前提。“按照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小编建议其他业主可以通过向土地规划、城管和房屋管理等部门进行投诉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此事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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