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特别国债即将发行 史上仅发行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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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3 15:09:44
作者:国债,特别,发行,赤字,两次
3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 发行特别国债 。本文回顾了1998年和2007年两次发行特别国债的始末,并对本次发行进行展望。

1、特别国债的 特别之处

特别国债是国债的一种,其专门服务于某项特定政策,支持某特定项目需要。我国分别在1998、2007年发行了两次特别国债,并在2017年对2007年的特别国债进行续发。

与普通国债不同,特别国债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发行时不会影响赤字规模和赤字率。官方未明确披露1998年特别国债纳入何种预算,特别国债资金是向银行注资,不对应预算赤字。2007年的特别国债纳入中央财政国债余额管理,由于其专门用来购买外汇,有对应的外汇资产,因而不对应预算赤字,而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1]。

特别国债发行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相比每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赤字对应的普通国债,特别国债发行时点相对较为灵活。

2、1998和2007两次特别国债的历史回顾

在中国国债发展历程中,有过两次新发和一次续发特别国债的历史,分别为1998年的2700亿、2007年的15500亿和2017年的6964亿。每次发行的背景、方式以及功能有所不同,但都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在经济发展不同时期遇到的特殊问题。

(一)1998年:补充四大行资本金

1998年我国发行特别国债的目的是为了改善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降低银行不良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加入国际清算银行,为满足国际标准《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法》提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以上。然而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下,我国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过高,资本充足率仅有5%,未达到规定标准。因此,为了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998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议案》,决定向四大国有银行定向发行期限为30年的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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