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探索打击“拒执”犯罪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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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4 19:12:15
作者:宣传员,港市,义务,被告人,法院

“我非常后悔,已经认识到自身所犯的错误。请大家自觉履行法院判决,不要心怀侥幸……”8月12日上午,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并在全市各社区“共享法庭”同步直播。被告人韩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自愿担任“义务宣传员”,透过镜头现身说法,传递诚实守信正能量。

为进一步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良好社会环境,龙港法院创新建立了“义务宣传员”制度,通过引导案件被告人义务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以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实发挥被告人在宣传教育中特殊作用。据了解,韩某某是龙港法院第一名“义务宣传员”。

为激励被告人,担任“义务宣传员”将作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之一和是否适用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担任期限一般包括整个缓刑考验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义务参加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据龙港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新同介绍,除了“义务宣传员”外,韩某某“拒执”犯罪案另一亮点是从8月10日立案到12日开庭审理完毕,该院仅用了3天时间。提速的背后是龙港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单位联合创新建立了案件“快办”机制,规定“拒执”犯罪案件侦办、审查起诉、一审审判期限原则上各不超过7日,同时对涉拒不腾空房屋、责令交付财物等三类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拒执”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模式,即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第一审审限各不超过3个工作日,切实做到精准、高效惩戒“拒执”犯罪。

当日庭审后,龙港市还召开了联合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据悉,自2020年以来,龙港法院累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24件26人,追究刑事责任11件11人,促成12起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合计132万元。反映裁判文书履行情况的实际执行率、自动履行率两项核心指标,今年上半年分别为73.21%和55.56%,均位于全省前列、温州第一。(通讯员 龚国新 记者 项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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