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诉奥克斯侵权案: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5-13 09:45:32
作者:宁波,贸易有限公司,电器,万元,原判
5月12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

本案于2017年1月由格力电器提起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赔偿4000万元。

天眼查显示,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18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俞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材料、建材、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相关新闻
三亚资讯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新闻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美食营养 | 美食助兴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理财生活 | 创富故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服务介绍-(撤稿申请)  三亚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