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 2020我国个税汇算清缴3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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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9 0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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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 2020年我国个税汇算清缴3月启动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统筹做好申报纳税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除湖北省外,全国范围内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在中国每个居民都有纳税的义务,我国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20年我国个税汇算清缴3月启动

  我国首个个税汇算清缴将于2020年3月启动,年收入不超过12万可免个税汇算清缴。

  2020年个人所得税申报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每月15日遇假期可顺延。纳税人可通过访问APP渠道【首页】-【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WEB渠道【专项附加扣除】-【可填报】-【快捷填报】功能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

  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如何计算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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