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规则大放开? 业内:确实在酝酿修改 落地还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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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03 20:15:45
作者:再融资,融资,上市公司,监管,市场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政策未动,市场先行。
  3日,一则再融资传言引爆了券商股的做多热情。有消息称,目前监管层计划修改再融资政策,涉及减持要求、价格锁定、发行股本、投资者人数等,其中包括三年期锁价定增,允许董事会前锁定发行价格;证监会批文有效期由6个月放宽到12个月;发行股本规模由现在的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提升到50%等。

  消息一出,券商股集体狂飙,东吴证券、浙商证券、国金证券、华创阳安、中国银河涨停,东北证券、哈投股份、长江证券等纷纷走高。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监管层确实在酝酿修改再融资规则,不过和传言版本并未完全一致,传言中的内容多是市场呼吁已久的改革方向,目前没有成型的行业内部征求意见稿,也没有市场座谈,更没有监管定论,酝酿修改到规则落地还有一段时间,需等待相关规则正式出炉。

  再融资松绑传言刷屏,真实情况如何
  从昨晚到今天,有关于再融资的传言在各大投行群、微博公号中蔓延开来。

  主要内容为,监管层拟定了非公开发行政策的修改稿,核心内容包括了:
  1、 三年期锁价定增,允许董事会前锁定发行价格,改回和原来一样;
  2、 证监会批文有效期由6个月放宽到12个月;
  3、 发行股本规模由现在的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提升到50%;
  4、 主板/创业板定增投资者由10/5名放宽到35人;
  5、 投资者锁定期满后,原减持新规要求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0%,这条删除,放宽减持规定;
  6、 目前创业板资产负债率45%的要求、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到70%的要求,并没有调整;
  7、 创业板定增要求连续两年盈利改一年,前募资金使用良好删除等。

  消息一出,瞬间刷屏,二级市场也有所反应,券商股集体飙升,东吴证券、浙商证券、国金证券、华创阳安、中国银河涨停,东北证券、哈投股份、长江证券等纷纷走高,带动股指突破了3200点。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监管层确实在酝酿修改再融资规则,但和上述传言并不完全一致。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再融资、退市的规则变化是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

  “传言内容多是市场呼吁已久的改革方向”。一位投行人士表示,再融资自两年前收紧以来,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缩窄,上市公司补充流动性方式减少,市场机构盈利空间压缩,且伴随着二级市场的低迷、减持退出缓慢,非公开发行市场持续低迷。

  由于2018年以来出现的上市公司债务违约、股权质押爆仓,证监会密集出台了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政策措施,再融资规则的调整也在其中,市场持续呼吁要给再融资松绑,方向也多在减持要求、价格锁定、发行股本、投资者人数等方面。

  目前尚未有成型的行业内部征求意见稿,也没有市场座谈,尚未有监管定论,酝酿修改到规则落地还有一段时间,需等待相关规则出炉。一位华南地区的投行人士表示,要调整再融资规则,要把握好监管力度,一方面要让上市公司融资更加便利灵活,一方面也要注意政策放开后可能衍生的过度融资、募集资金脱实向虚、违法违规等问题。

  “再融资的政策一定要稳定,政策要给上市公司明确的预期。”有市场人士表示,规则的修订要谨慎慎重,要有持续性,既要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也得为未来市场变化预留制度空间。

  政策风向已转,监管恢复市场再融资功能
  2018年的再融资总规模创自2014年之后新低。

  数据显示,2016年再融资市场到达高峰,全市场再融资规模达19600亿左右,其中非公开发行占到了16918亿元,同时暴露出了再融资市场的一些问题。2017年2月,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简称《融资规定》)控制了融资市场的“进”,同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减持规定》)控制了融资市场的“出”,这两项新规延长了定增产品的进入和退出的周期。监管政策的收紧引导着融资市场的格局转换,新规对融资市场影响深远,首发融资市场加速,再融资市场增速放缓,定向增发收缩明显。

  其中,《融资规定》明确:
  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016年至2018年,再融资累计过会项目数量和融资规模逐年减少,数量依次为906个、664个和404个,融资额依次为19,599.73亿元、14,922.77亿元和10,729.20亿元,其中增发方式融资下滑最为明显。

  中银国际证券分析师徐沛东认为,2017年2月的融资新规的监管核心调整失衡的融资结构,遏制企业的过度融资倾向,引导企业转向可转债、可交换债等产品融资。因此2018年再融资市场的结构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变化,监管层在大幅限制非公开发行,使得增发规模持续下滑,却专门为可转债、优先股等融资产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融资规模持续上升。

  但这始终难以缓解上市公司的融资饥渴,上市公司债务违约、股权质押爆仓在2018年下半年频发,证监会密集出台了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政策措施,其中就松绑了再融资规则。

  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简称《监管问答》)。修订后的《监管问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二是对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作出调整。允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这标志这再融资政策的转向。

  再融资制度持续调整是趋势
  除了市场要求外,来自顶层设计的规划也让完善再融资制度成为趋势。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了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臵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2019年2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

  2019年3月30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再融资、退市的规则变化是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

  随着再融资政策逐步宽松,市场行情的好转,今年以来再融资规模稳步增长,新增再融资预案增加,审核和发行节奏提速,再融资热度再起。

  原标题:《再融资规则大放开?七大说法刷屏,引发A股狂欢!第一时间求证:确在酝酿修改,落地还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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