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无房户须备案: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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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03 16:24:47
作者:租赁,备案,住房,登记,北京市
北京日报-京报网4月3日消息,今年,京籍无房户满足一定条件,适龄子女仍可在租住区入学,其中,在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是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北京市教委明确,此类家庭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审核并注册。

依据今年入学政策,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合法租赁的住房在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备案为免费服务,如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成交的住房租赁,由其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房屋租赁,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通过 手拉手 自行成交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可以到各区房屋租赁服务窗口,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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