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附原文)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09 14:32:09
作者:畜禽,目录,野生动物,动物,征求意见
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 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附原文) 南方财富网小编为您提供最新相关资讯。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目录》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其中,传统畜禽18种,包括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13种,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 特化 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规定。

《决定》出台后,农业农村部在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摸清遗传资源家底基础上,加快了《目录》制订工作,征求了36个中央部门、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等专家学者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目录》。
>相关新闻
三亚资讯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新闻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美食营养 | 美食助兴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理财生活 | 创富故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服务介绍-(联系我们)  三亚网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